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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计算机教研部 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

作者:王蕾时间:2019-04-15点击数:


为了做好公共计算机教研部的防火安全工作,确保教研部人员、设备和设施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结合教研部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。

1.教研部主任是教研部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负责公共计算机教研部防火安全的全面工作,与全体教师共同制定和遵守防火安全制度,明确防火安全责任,督促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;

2.教研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,负责教研部日常防火安全工作,监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;

3.教研部各办公室、实验室均有防火责任人,负责各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;

4.教研部工作人员对于本人使用的计算机等设备负有安全责任,必须做到人走熄灯,下班关闭用电设备和插座电源;

5.各办公室、实验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,消除一切可能产生明火的火源;

6.教师上课期间,如遇到火灾等意外,要及时进行消防报警,做好学生有序撤离的组织工作,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。上课期间,教师有责任监督和阻止可能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的行为;

7.坚持安全责任与工作业绩相关联的原则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,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处分、处罚。


附件:公共计算机教研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



公共计算机教研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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